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磷虾油“零含量”,在透支同仁堂信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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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5 天前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中新网北京12月18日电(记者 宋宇晟) 近日,一款名为“北京同仁堂99%高纯南极磷虾油”的产品,因上海市消保委的一纸检测报告被推上风口浪尖。报告显示,该产品磷脂标识值高达43%,而实测含量竟为0。

更令人没想到的是,生产商、经销商与品牌方的回应,却拼接出一场令人困惑的“罗生门”。

生产商安徽哈博药业称产品为经销商“定制”,且生产过程中并未添加对外宣称的“南极磷虾油”。

经销商北京同仁堂(四川)健康药业则表示对此“毫不知情”。

作为经销商母公司的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,则强调产品“未经授权擅自使用‘北京同仁堂’字样”,并已启动司法程序,对涉事企业进行起诉。

记者16日通过北京同仁堂客服电话询问其旗下公司销售磷虾油一事,对方称已记录并于24小时内沟通答复。但截至发稿时,记者未获回复。

但当一款核心成分为零的产品,顶着“北京同仁堂”字样流入市场时,涉事方所谓的“不知情”“未授权”显然难以解答公众的疑惑。



上海市消保委文章截图

事实上,不论是《产品质量法》还是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均对生产者、经营者应承担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,两者均须对产品质量负责。

经销商是品牌触达消费者的重要一环,是品牌信誉的“守门人”。其行为不能以一句“毫不知情”搪塞。

消费者基于对“同仁堂”三个字的信任而购买产品,这份信任构成了品牌最核心的价值。当经销商失职,品牌方也绝无可能仅通过声明就置身事外。



电商平台相关产品截图

事实上,记者调查发现,目前在电商平台上,仍存在大量仅突出“北京同仁堂”字样、以小字体标注具体子公司名称的产品,包括深海鱼油、复合维生素片、辅酶胶囊等多种产品,并宣称具有保健功能。

和磷虾油的问题相似,这些产品均未使用“同仁堂”双龙图案商标,游走在品牌授权的灰色地带。

这种操作实质上是一种“品牌啃老”。它利用老字号历经数百年积累的无形资产进行快速变现,却未建立起与之匹配的、贯穿全产业链的质量管控体系。

同仁堂创立于1669年,其古训“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,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”至今高悬,其内部也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套严格的质量监督体系。

但如今,这一品牌价值正被逐渐透支。

说到底,老字号不应仅仅为了追求市场收益,而陷入依赖“贴牌”营收的泥沼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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