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维集团昨晚发布公告称,2026年1月4日,董事会决议,在满足先决条件的前提下,提出该建议,内容包括:(i)分派及创维光伏上市:在满足分派条件的前提下,公司将向全体股东分派本公司所持有的创维光伏股份, 且创维光伏将申请创维光伏上市,即以介绍方式将创维光伏股份在联交所主板上市; (ii) 股份回购计划:在计划条件达成或(如适用)获豁免的前提下,公司将根据公司法第99条通过股份回购计划撤销上市地位,当中涉及注销计划股份,以换取(a)现金选择,即每股计划股份兑换港币4.03元的现金,或(b)股份选择,即每股计划股份兑换一股新股份。 创维集团公告称,分派、创维光伏上市及股份回购计划的完成互为条件,且分派、创维光伏上市及股份回购计划将于同日或大致于同日发生。